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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接续式音乐教学”,我的理解是包含两方面,“重叠”和“延伸”。每一节课,都有对上节课内容的复习巩固,顺着教学内容,再向后延伸。“重叠”,是前序的复习。可以是对小组或者个体的抽查,是课前小班长的复习带唱,是基训时结合上课内容的练习,或者是通过游戏接龙对每个学生的快速检查等;延伸,是后续的学习,也是紧扣上节课内容,有延展性地开展新内容的学习。在梁老师《浅谈“接续式音乐教学”的特点及其教学要求》一文中提到,“只靠教学热情和个人经验,违背教学规律的教学,则很可能造成无效教学,甚至带来不利学生成长的教学问题”,我十分认同。
单凭老师的设想是非常美好的,我们总觉得学生可以做得更多,于是拼命“填鸭”,顾着完成每一个教学环节,而忽略了学生在其中的吸收和体验。“慢一点”,才是最适合低年级学生的教学方式。我发现,对于低年段学生来说,他们的接受能力很强,对新事物的包容性也很强,但是需要大量的重复,尤其是“变着花样”的重复。在对内容的夯实过程中,学生能唱得越来越稳,个体越来越有自信,老师也能在“熟歌”的基础上延伸更多的“本领”教给学生。
除了大量的“重叠”与有勾连的“延伸”之外,我认为接续式教学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教师的“大局观”,也是对于教师本身音乐素养的高要求。教师不是备一节课准备一节课的内容,而是对学生本阶段应掌握的知识,有系统明确的理解,能够把知识框架前后衔接,有序进行教学。
我们要求学生积累一定的歌曲,我们自己也应该有相当的曲目储备量。在提到新内容时,老师如果能用之前学过的“熟歌”举一反三,学生会更容易理解;同时复习的时候,如果老师能顺带同类型的歌曲一起复习,也更利于学生曲目的梳理积累。学生只有将以往内容吸收并成为自己的知识储备,才有可能在后面的学习中做到“接续”,而不是“断续”。对于即将上课的作品,即使是简单的童谣,也应该对歌曲进行分析,把握歌曲音高(音程)、节奏、结构的特点,才可以结合学情,展开教学。每个班级的学情也会有不同的差异。我十分认可梁老师说的,“当学生能够把自己习得的本领在陌生作品中加以运用时,所获得的成就感将使他们产生“文化反应”的愉悦,并促使他们把对音乐的兴趣逐渐发展成志趣,获得终生享受音乐文化滋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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