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原名师工作室规章制度
2023-09-22
网站类目:制度规划
梅原名师工作室规章制度
一、工作室会议制度
(1)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2)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学期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学期至少安排三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二、工作室成员管理制度
(1)每个成员必须制定出培养期内的三年专业发展规划,并按照工作室的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2)工作室成员每学年集中学习课时数不少于40课时。
(3)工作室每位成员在周期工作时间内培养学员教师不少于两名。
(4)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定目标。工作室成员负责收集每学期学员提交的论文、教育随笔、教育故事、教学反思、课(案)例、读书笔记、学习小结等,并予以指导。
(5)准时参加工作室活动,出勤率不少于百分之九十。缺勤达四分之一者取消其成员资格并不得再次申报,工作室及时通报成员所在单位。
三、考核制度
工作室成员考核由领衔人和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并由本工作室宣传文员兼管。
(2)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