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很有名。在中国大陆,从1980到2020的四十年间,先后出版31个版本,其宋兆霖先生的译本,有3个版本。
《简爱》不是很好导读。因为其散文化与自传性,情节过于简单,很难激发初中学生的阅读兴趣;加上翻译的原因,人名、地名的文化意涵被遮蔽,译本阅读缺少了语言文字的指引,而难以使全书形成结构化理解。
“离开”与“地名”
从情节的角度,小说就是主人公一个不断“离开”某一生活空间的过程:先是父母双亡,简•爱被寄养于舅家(盖茨海德府),后又被舅母送到了洛伍德义塾;因谭波儿老师的离开,简•爱也离开了生活了8年的洛伍德义墅,前往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在和罗切斯特举行婚礼的时候,发现了罗切斯特有妻子,简•爱又选择了离开,只身外逃,流落到沼泽山庄;后因拒绝成为圣约翰的妻子,在挣扎中听从了自己内心的决定,离开沼泽山庄,回到桑菲尔德庄园,最终在芬丁庄园找到了罗切斯特。
这种“离开”,有被动,为生存所迫;有主动,为内在追求。
停留于此,简•爱作为现代女性先驱的形象已然呈现:坚强,内心强大,有独立意识与反抗精神,勇于追求自由、平等与独立人格。
如果是进一步理解作品中的“我”,写作者“我”,甚至于读者“我”的关系,主人公简•爱不断离开的“生活空间”的特点,就很值得我们关注。约翰·杜威在《我们如何思维》中对“理解”作了清晰的总结,认为“理解”是对一个事物在事件或场景中与其他事物的联系的领悟,是“学习者探求事实意义的结果”。
主人公简•爱不断离开的“生活空间”有什么特点呢?回到英文原名,更容易发现其中的秘密(就像《红楼梦》中那些地名一样):
盖茨黑德府(Gatesheed,特别要留心的关口)——洛伍德义塾 (LogwoodInstitution,丛林里的慈善机构)——桑菲尔德庄园 (Thornfield,长满荆棘的地方)——沼泽山庄 (MoorHouse,沼泽地里的房子))——芬丁庄园(Ferndeanmanor,长满蕨类植物的庄园)
这些地名的原义,是对人生苦难感的强化。看到这些地名的原义,我们不难发现主人公简•爱不断离开的过程,也是一种人生游历的过程,作者自己生活历程的投影。正是从这种苦难人生记录的角度,人们确认了这部小说的自传性特点。
也正是这种自我体验的充满融入,才使得小说散文化笔调成为必须。
宋兆霖先生译序开头就说:“公元1846年,在英国北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一座牧师住宅二楼的窗前,坐着一个身材矮小、相貌平常的姑娘。在这座两层石屋的窗外,是一片了无生意的教堂墓地,墓地尽头是一望无际的长满石楠的荒原。”
作者正是看着这块荒原,从自己的生活中汲取素材,再加入想象,完成创作的。
其实不断行走于丛林、荆棘、沼泽与荒原的,不仅有简•爱,有夏洛勃•勃朗,还有我们每一个人。
虽然我们在丛林,荆棘,沼泽,荒原中所遇所为不尽相同,但都必须“意志坚强,保持内心强大,拥有独立意识与反抗精神,勇于追求自己的理想”,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简•爱这个形象,才具有超越性别本身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