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江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江阴市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意见》(澄教发[2014]129号)和《关于第二批江阴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精神,经过个人申报、区县推荐、专家综合评审,特设江阴市毛新薇名师工作室。
第二条 为深入落实“名师引领、资源共享、全员提高、均衡互补”的教师专业发展战略,结合毛新薇老师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专长及江阴市小学数学教师发展、小学学科教学、教研实际,特制订江阴市毛新薇名师工作室章程。
第二章 工作室名称、性质和目标
第三条 工作室名称:江阴市毛新薇名师工作室
第四条 工作室性质:本工作室由毛新薇老师领衔、以江阴市小学数学乡村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集数学课堂教学、专题研究、教师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学习研修成长共同体。
第五条 工作室目标:能够通过主题研究及课例资源建设,引领团队成员专业发展,培养一批有情怀、有学养、有才干的乡村骨干教师,为区域小学数学教学的改革贡献团队力量。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工作室以挂牌学校为研修基地校。
第七条 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设负责人一名。工作室成员按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工作室主持人审核同意的程序产生。
第八条 工作室实行任期制,以3年为一个周期。
第四章 工作室成员的职责
第九条 工作室成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个人发展目标和具体的实施计划,定期参照个人发展目标和计划,督促自我发展。每学期至少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并有读书笔记。
2.参加工作室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研究及实践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室规定的学习任务、科研任务和相关任务。
3.积极撰写包括教学论文、教学随笔、教学设计、教学反思、听课随想、读书笔记、课例分析、活动通讯等,并及时上传至工作室网站。
4.每学期至少承担1-2节公开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形成教学风格,创造教学业绩,力争成为名师。
5.及时撰写阶段性工作总结,提炼个人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条 教育局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专项经费补助,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本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量化考核”的成员管理办法,根据江阴市毛新薇名师工作室学员考核表,每学年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工作室网站上及时上传资料,每年接受江阴市教育局的专项评估。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