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可违 2023-09-23
网站类目:教学设计 活动级别:校级 活动类别: 执教姓名:杨洁 所在单位: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实验学校 执教时间:2023-09-15 执教地点: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实验学校 执教内容:八上第五课《法不可违》 参加对象:初二学生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1课时 法不可违
一、教学目标

1. 通过“识违法行为”环节,回顾法律的作用,初步认识违法行为的含义和种类

2. 通过“辨违法行为”环节,能够明确区分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3. 通过“做守法公民”环节,能够掌握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一般违法行为,初步养成遵章守法的习惯。

二、教学重点:违法行为的种类     
三、教学难点: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四、教学方法:讲授、教材分析、案例分析
五、学习过程
导入新课:
老师上班前捡了个钱包,大家觉得应该怎么处理?(学生自由发言)
等失主,上交派出所——拾金不昧,道德高尚——较高境界
据为己有——可以吗?——违法行为——行为底线
教师总结: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谁都不能违法,违了法就要受到追究和制裁。导入课题《法不可违》。
讲授新课:

(一)法律的作用
活动一:行为的底线
(学生阅读教材P46“运用你的经验”)
1、思考:小勤为什么会被送到派出所?
2、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吗?
教师讲述:小勤不懂法,不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实施了违法行为。这样的事情是可以避免的,那就是了解法律,不做违反法律的事。
教师总结:法律的作用
1、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2、法律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3、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过渡:要想做到不违法,就要了解什么是违法。
(二)违法行为的含义
活动二:认识违法行为
(学生阅读教材P47“探究与分享”)
1、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什么法律、给社会造成哪些危害?行为人落得什么结果?
2、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含义)?
3、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给违法行为分类。
朱某拾到苏某的手表拒不返还,违反了物权法(民事法律),给苏某造成财产损失,被法院判决限期归还(民事责任)苏某的手表;
李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法规),破坏体育馆的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处罚(行政责任);
赵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影响社会的稳定,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事责任或刑罚)。
违法行为的含义: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三)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活动三:认识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展示表格和学生阅读教材P47“探究与分享”)
情景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属违法类别
一 较轻 物权法
(民事法律) 民事责任 民事违法行为
二 较轻 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法规) 行政责任
(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行政违法行为
三 严重 刑法 刑事责任 刑事违法行为
1、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又可以分为哪几类?
2、从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
(相关链接: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或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通常称为犯罪。
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知识竞答:我来当法官(判断行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学以致用)

(四)警惕和远离违法行为
活动四:警惕身边的行政违法行为
(学生了解教材P49“探究与分享”)
思考:你自己或者身边有人做过这些事吗?
教师总结: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需要,明知没有发生险情,而故意编造实际不存在的危险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以此引起社会混乱、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这里所说的险情是指水灾、火灾、车祸、地震、塌方、匪警、疫情等危急情形。比如为了寻开心,无事拨打匪警、火警电话,造成消防车、警车徒劳奔忙,干扰这些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甚至影响正常出警和抢险。这种行为无论是否达到目的,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受到治安处罚。
材料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教师讲述:我们可能想不到,谎报险情、破坏铁路封闭网、殴打他人等行为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
生活中,最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而制定的。
活动五:警惕身边的民事违法行为
(学生了解教材P50“探究与分享”)
思考:上述行为违法吗?会受到哪些处罚?
教师讲述:
镜头一中卖方不履行合同,给买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卖方的信誉度降低,影响双方继续进行合作。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镜头二中照相馆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镜头三中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这三则事例都属于侵犯公民权利的民事违法行为。民法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规范平等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活动六:远离一般违法行为
思考: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了解了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我们如何远离这些违法行为呢?(面对一般违法行为,我们青少年应该怎么做?)
教师总结:
(1)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2)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3)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课堂总结:
本节课我们了解了违法行为及其种类,知道了身边的一些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懂得了违法无小事,要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增强守法观念,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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